更新时间:2022.12.02
生父母有特殊困难,如生父母患有疾病或者经济特别困难,没有能力抚养子女,可以送养未成年子女。 未成年子女的生父母均在世的,必须共同送养未成年子女;如果有一方下落不明,则可以由另一方单方送养。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亲或者母亲有一方死亡,另一方想送养
送养不可以成为逃避计划生育的方式。如果父母送养子女的目的就是为了逃避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一个孩子,则送养子女后不可以再生育孩子。但如果父母送养子女确实是因为送养当时没有能力抚养,但后来父母身体康复或者经济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有了抚养子女的
女儿送给养父母,亲父母没有继承权。因为法律规定,收养关系成立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即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养子女与亲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消除。既然是养父母与养子女是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关系,那么养父母对养子女就有继承权,自然亲父母
自己被收养的,不影响父母的配偶关系。对于自己生父的财产,应该生母来继承,对于自己养父的财产,养母和自己都有继承权。 继承权之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之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
1、如果逝者生前没有立遗嘱,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
可以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1、你和你父亲是否有继承权:(1)你母亲有权继承你姥姥的遗产(2套房子一半由你母亲和你姨舅、你姥爷共同继承),这部分财产在你母亲去世后你和你父亲有要继承;(2)你姥爷的遗产(2套房子的一半你姥爷从你姥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父母享有对子女财产的法定继承权,而且父母还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要继承子女的财产,首先就要确定是否存在遗嘱继承,以及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因为如果子女在生前订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这时候只能按照遗嘱来执行遗产的继承程序。所以
女儿能继承父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
母亲再婚时,子女仍然可以继承其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相关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子女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享有继承权,除非其放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而且根据规定,父母的离婚和再婚,都不影响父母子女关系。所以,母亲再婚之后,其子女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