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男方正常参加生育保险的,其未就业配偶在孕产期内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费用可申请报销。男方生育险报销的标准是: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以下情况产生的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1、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
生育保险不仅仅是女职工享有的,男职工也可以依法享有生育保险的,购买了社保的男职工如遇到妻子生育的情况,也可以依法报销生育保险。北京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 1、产前须连续上满9个月生育险,才能享受生育险报销; 2、产后国家规定的是宝宝出生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
1.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限额支付)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400元;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600元;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800元;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妊娠分娩的产前检查费限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确定的,在劳动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对生育的职工妇女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 家通过建立生育保险制度为生育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待遇,保障其身体健康,并为婴儿
生育保险征缴范围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内联企业、私营企业的职工和实行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员工。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津贴为女职
以下情况产生的费用不属于重庆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应当有工伤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其他。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以下情况产生的费用不属于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1、违反《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因犯罪、自杀、自残、吸毒、医疗事故等造成妊娠终止的费用。 3、到零售药店购买避孕药品、避孕工具等费用。 4、依法使用人类辅助生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