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31
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等要素会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释义是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行为犯,是指以实行法定的犯罪行为作为犯罪构成必要条件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
如果知道对方是犯罪的人,并且被包庇,则可能构成包庇罪。此时需要从包庇罪的构成要件入手,看实际包庇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一)客体要件。本罪的对象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
包庇犯罪行为的情形:一是为犯罪分子提供隐藏的住所和财产,帮助犯罪分子逃跑。二是作假证包庇犯罪分子,包庇犯罪分子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帮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调查。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明知犯罪人
涉嫌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会根据情节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
包庇罪的行为包括有以下三点: 1、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 2、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 3、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包庇罪的量刑标准是以下两点,分别是: 1、明
强制交易严格意义上应该表达为强迫交易。强迫交易的行为是指经营者枉顾消费者的意愿,通过某些手段强迫消费者购买其商品或者接受其服务,因此使得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受到侵犯的行为,严重的会构成强迫交易罪。本罪不仅侵犯了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而且对市场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