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5
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不能剥夺代位继承的未成年孙子女的继承权,所谓代位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晚辈直系血亲(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代替其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正因为代位继承人,是代替其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父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房产遗嘱继承不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被继承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而代位继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一、效力不同 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而代位继承人行使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不是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 二、发生的时间
从实务操作角度出发,转继承中没有代位继承。法对生产关系的依存性,经济条件的巨大变化,要求法律作出反映并为之服务。由于制定时的经济条件、思想观念等历史条件所限,已经不能适应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有待修改和完善。
代位继承第二顺位规定: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前,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一般只能继承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虽然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如下: 1、继承人死亡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让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后处理遗产前死亡; 2、继承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子女直接参与被继承人遗产
发生转继承后不再存在代位继承。因为转继承的发生,就证明了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在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无法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
丧偶儿娘不能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能是已去世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