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复议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复议也属于其作出的行政司法行为。我国《行政复议法》中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行政复议受理后在三十日内答复,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
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会中止: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失效期的时间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一般是在六十日内答复,但是情况复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则经该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适当地延长至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的决定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如果情况复杂,不能再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
一般5个工作日就会有答复的。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行政复议一般情形下自受理后六十日内会答复。若是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当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申请行政复议时间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对于行政复议不满的,不能上诉,只能起诉。起诉的期限是十五日。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复议的时效一般是六十日。当事人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请求复议机关维护其合法权益;但是法律对复议申请期限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
当事人向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个月。行政相对人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除外。
行政复议一般要六十日,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且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的批准批准,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可以予以延长,但至多不超过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