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缔约过失责任是过错责任,主要是指行为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要承担的责任。法定情形有: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的情形。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
缔约过失责任不是违约。缔约过失责任,也称为先契约责任或者缔约过失中的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所承担的义务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时责任的产生并非在合同生效之后,故不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有以下区别: 1、发生的时间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缔结阶段,违约责任则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 2、性质不同。缔约上过失责任是一种法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其目的是解决没有合同关系的情况下因一方的过错而造成另一方信赖
缔约过失责任主要是指行为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要承担的责任。 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有: 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 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 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分别有以下几种: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情形;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情形;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行为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要承担的责任。
第一种类型是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第二种类型是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第三种类型是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第四种类型是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二者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区别在于: (一)产生的根据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根据是先合同义务;而违约责任只能产生于已经生效的合同; (二)责任保护的利益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的是信赖利益;违约责任重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履行利益; (三)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故意或过失违背依其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使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因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①当事人双方存在先合同义务;②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③因当事人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④违
缔约过失责任具体是指一方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违反其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给另一方的信任利益造成的损失,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失赔偿的对象是指信任利益损失。信任利益的损害赔偿是使权利人回复不信任法律行为成立或者生效时的状态,是对原状的保护
1、产生的前提不同。缔约过失责任是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为前提,此时合同并未生效;违约责任是以合同的成立为前提,因违反合同才会产生违约责任; 2、当事人约定不同。缔约过失责任具有法定性,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属于法定责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