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标的额一般情形下达到五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就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五千万元以下的由基层的人民法院管辖,但具体的还是要看各地所规定的政策,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诉讼标的额上限原则上为50亿元(人民币),诉讼标的额下限继续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0]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
诉讼标的额达到五千万元以上的案件就可以由中级人民法院来进行受理;对于五千万元以下的由基层的人民法院来进行处理;但具体的还是要看各地所规定的政策,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
1、一般民事案件,(如离婚、债务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案件有以下几类: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重大涉外案件 1.争议标的额大。 2.案情复杂。 3.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1.主体众多。 2.标的额较大。 3.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重大的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
(一)重大涉外案件。 1、争议标的额大。 2、案情复杂。 3、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1、主体众多。 2、标的额较大。 3、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1、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