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非法变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根据刑罚的规定,非法占用耕地罪有2个立案标准,第一个标准数量较大,即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占用非基本农田耕地10亩以上;第二个标准是造成耕地大量毁坏,进行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5亩或者非基本农田耕地10亩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污染。满足上述
构成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刑法》中没有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只有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其构成四要件是: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在主观方面表现
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罪的构成要件: 1、该罪的主体要件是自然人或单位; 2、该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该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4、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未经合法手续获得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无效的; 2、质押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无效的; 3、存在争议的土地,其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是无效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当事人携带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申请办理转让手续;承办人审查勘察;经办人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签订转让合同并进行公证;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处罚有两种情形: 1、如果情节严重,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买卖土地使用权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2、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则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买卖土地使用金额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
构成倒卖文物罪的,根据情节的具体情况,在拘役或者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刑法》中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的量刑标准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土地,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