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车主保险事故不赔的情况: 一、超载、无牌照车出险。 二、酒后驾车。 三、驾驶人未年审。 四、未年检车辆出险。 五、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刮蹭。 六、驾车撞了自家人。 七、对方全责你不追偿或私了。 八、未及时报案或擅自修复。
车主保险事故不赔的情况: 一、超载、无牌照车出险。 二、酒后驾车。 三、驾驶人未年审。 四、未年检车辆出险。 五、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刮蹭。 六、驾车撞了自家人。 七、对方全责你不追偿或私了。 八、未及时报案或擅自修复。
保险公司不赔付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1、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剐蹭不赔; 2、未年检的车出险不赔; 3、故意撞车的不赔; 4、未取得驾驶证的不赔; 5、未上牌照的车不赔; 6、报案不及时不赔。
投保交强险在保险期内保险不赔的情形: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发生交通事故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对于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酒后驾车。酒后开车是严重违反相关法律行为,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保险公司对因酒后开车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2)人工直接供油。机动车行驶中,遇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用人工直接供油是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对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交强险不赔偿的情况: (1)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信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
如下情况保险公司出险不赔: 1、因被保险人恶意导致的保险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2、第三人占有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没有通过驾驶证考试或酒后驾驶的。
投保交强险,也并不意味着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能够获得赔偿,即交强险在某些情况下会免赔,具体分为绝对免责和相对免责2种情形,绝对免责是指发生该情形时,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相对免责是指保险公司会先行赔偿给受害人,后再向致害人追偿。绝对免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