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04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量刑标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是指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判刑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对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就可构成该罪。
《刑法》规定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有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各级政府中主管查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人员; 有查禁职责的公、检、法机关中的司法人员;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如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的人员。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各级政府中主管查禁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人员;有查禁职责的公、检、法机关中的司法人员;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如技术监督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中的人员。
《刑法》规定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有下列要件构成: 1、本罪主体为为特殊主体,即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存在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由以下要件构成:该罪的主体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主观上是故意;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属于渎职犯罪。《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的立案标准是:如果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具有放纵制售假药;放纵依法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生产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等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