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征地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
征地补偿款被禁止、挪用的,如果构成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负责追缴补偿款,追缴后进行退赔。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征地补偿款。 我国法律规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征用土地补偿方案: (一)货币补偿,即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二)产权调换,即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 (三)结合型补偿,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因省而异。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和补偿标准;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幼苗补偿
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补偿标准如下: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被征地农民的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按不低于被征地时所在市、州上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倍确定。 2、对被征地时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人员,按照一次性养老保险补偿标准给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的,属于侵权的行为,被占用人可以要求占用人返还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和赔偿损失。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归个人所有的,但个人可以取得土地的使用权,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受保护的。
土地征收补偿费标准,不同省市的规定不同。具体应以所在地的规定为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
承包土地征地补偿的划分为土地补偿费、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安置费。征收承包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依法、及时、足额的支付补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