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
只要出卖人实施了某种欺骗行为,这种行为足以揭示出卖人的内心是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就构成欺诈。 出卖人的欺诈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以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某部分的不正当陈述,只要出卖人主观上构成故意隐瞒,恶意
根据《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
商品房买卖中欺诈的认定如下: 1、商品房买卖行为必须有欺诈的故意; 2、商品房买卖行为必须有实施欺诈的行为; 3、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
只要出卖人实施了某种欺骗行为,这种行为足以揭示出卖人的内心是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就构成欺诈。 出卖人的欺诈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虚假陈述或者误导陈述,也可以表现为重大遗漏或者某部分的不正当陈述,只要出卖人主观上构成故意隐瞒,恶意
商家的欺诈行为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等。
商家的欺诈行为有在商品中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等。
可认定为商品房欺诈行为如下: 一、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 二、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面积,以牟取暴利的; 三、一般的合格房屋冒充优质工程从而骗取优质工程加价的; 四、销售明知不能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公开销售的
买卖商品房的技巧有:注意检查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确定房屋的使用投资价值;谨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核实清楚房屋本身结构以及配套设施如水、电、物业及燃气;注意房屋产权问题。
1.对于商品房欺诈问题,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金,而且可以要求撤销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房款以及利息。 2.所谓商品房欺诈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
商品房定金协议欺诈的情形如下: 1、伪造合同。欺诈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伪造合同主体、伪造合同内容等手法,凭空捏造或者虚构合同,骗取定金。 2、货物引诱。 3、盗用、假冒名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