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除股东债权与未履行的出资不能相互抵销外,股东可以其对公司债权抵消其出资。允许股东的出资义务和其债权相抵销,则无疑等于赋予股东债权具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的地位,会损害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其他股东需要对虚假出资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发起人之间是基于相互的信任关系而共同从事公司设立活动的,在公司成立之前,发起人之间应属于合伙关系,合伙人应当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通过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出资瑕疵的股东的股东权利(包括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权)作出合理限制。 (2)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解除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因此,大股东每次抽回出资款是违反公司法规定的;这是要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的。 2、《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行政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能转让出资。但需符合下列程序条件: 1、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互相协商一致即可; 2、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获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 3、其他股东30日内未答复的,
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如果股东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需要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若是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其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主张就股东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但是需要注意
股东欠债不能起诉公司。这是因为公司和股东是两个不同的主体,虽然股东有出资给公司,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出资不足的,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如果股东是以货币,即现金形式出资的,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出资不足的,应当在一定时间内,及时向公司足额补缴。当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