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8
抵押担保不算连带担保。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都是针对保证的方式而言的,而保证作为人保,与作为物保的抵押是两种不同的担保方式,不可混淆。
抵押担保有连带责任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抵押担保不算连带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担保。
抵押担保一般并不是连带保证责任。抵押担保是担保的一种,而保证也是担保的一种方式。二者一般是分开使用的,但是当事人如果约定抵押人对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该担保的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担保不算连带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担保以抵押的财物为限承担担保责任,所以
看合同的签订,如果没有约定按份担保,属于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物权与抵押权的区别为:概念不同,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指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担保物权与抵押权的区别有: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
抵押权优先于质权。 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法律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抵押担保不是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是以物作担保,而连带责任保证是以保证人做担保。 《民法典》第394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
抵押担保不算连带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不转移占有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抵押担保不是连带责任保证,抵押担保是指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为债务进行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抵押权人以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而连带责任保证是以保证人作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