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犯罪嫌疑人被人民检察院批捕之后,当事人进行取保候审的申请流程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向办案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提出保证人或提交保证金,经办案机关审查;决定取保候审的,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规定,交代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会继续进行刑事侦查。检察院批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公安机关写起诉意见书,把案卷材料、证据送到人民检察院。然后,人民检察院应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退回公安机关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民检
检察院批捕后的流程为: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作出起诉决定后,将案件移送法院并提起公诉。
根据法律规定,检察院的起诉的流程是: 1、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受理、管理、审查、处理。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所有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
公安、检察院、法院的办案流程:受理、立案侦查、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进行审判等。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
撤诉后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不得再行起诉。实践中,许多检察院以事实、证据发生变化为由向法院申请撤诉,要求补充侦查。而补充侦查的实际上却是被告人新的与本案无关的犯罪事实,以此作为撤诉后仍然不予释放被告人的借口。实际上这样的做法是违背法理的。撤诉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流程大致如下: (1)审查受理侦查机关移送的审查起诉的案件; (2)如果证据或其他材料不足的要求补充材料或者补充侦查; (3)对审查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 一般的刑事诉讼过程,是案件经过公安机关
一次退侦后检察院流程有:公安机关提交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审查犯罪事实、对相关证据进行审定、对案件合法性进行认定、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等。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