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1
劳动仲裁的管辖原则: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级别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理裁决完毕。 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劳动争议仲裁涉及的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 书证是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书信、文件、合同书、遗嘱、票据等。 相对于其他证据种类,书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
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证据如下: 1、劳动者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劳动者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
劳动仲裁收集证据的方法有: (1)可以自行保存好自己手上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员工证、工资条、社保缴费证明、相关聊天记录、公司内部相关通知等; (2)向同事收集相关证人证言; (3)向工商部门获取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4)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用人单位招工时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录音证据或其他劳动者
提起劳动仲裁,当事人首先应该提交劳动合同和工资记录证明存在劳务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则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只要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且争议是由于劳动关系而引发的,都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具体提交什么证据应该根据争议的不同而改变
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劳动争议举证责任的一般原则。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规定了8种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与勘验笔录。首先,当事人准备的证据必须同时具备
1、当事人向仲裁委提供证据,应当提供证据原件及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当事人提供视听资料证据的,应当提交两份拷贝件和两份完整的书面对话记录。 2、当事人应当对提供的证据逐一分类编号,并填写《证据材料清单》。 证据原件和复印件经仲裁委核对后,
向劳动局申请仲裁一般需要的证据如下: 1、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用人单位招工时填写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聘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