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而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侵权责任的特点如下: (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违反法律规定义务的法律后果。约定义务是指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的基础是侵权,没有侵权就没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时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银行、商场、游乐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场所的经营者作为管理方,应当消除场所内的危险因素,没有及时消除又没进行注意提醒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替代责任是指如果行为人同第三人之间存在某种特殊关系或者如果行为人同受害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 当第三人对他人实施某种侵权行为并因此导致他人遭受损害,行为人应当就第三人实施的侵权行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责任。 替代责任的构成要件有: 一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中规定的民事责任优先是指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但民事责任优先原则的适用是有条件的。
著作权具体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网络侵权责任是指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据相关法律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小型水库安全管理“三个责任人”是指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
侵权纠纷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所发生的纠纷,如侵害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乃至于债权等。侵权责任的行为人或责任人除了要承担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财产责任外,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同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
第三人在公共场所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由该第三人来承担。具体如下: 1、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如果他们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的,
公平责任在侵权责任中是一个赔偿原则,即在责任已经确定后,在赔偿损失时,考虑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分担损失的原则。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公共场所是一个法律概念,是指提供公众进行工作、学习、经济、文化、社交、娱乐、体育、参观、医疗、卫生、休息、旅游和满足部分生活需求所使用的一切公用建筑物、场所及其设施的总称。公共场地是一个空间概念。是区分私人场地的标志。场所应该包含场地。但却
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监护人责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