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5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
《民法典》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民事责任全部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也不能申请破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公司有法人资格,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
公司公章被伪造谁承担责任,伪造公司印章的,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由伪造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有共谋者的,构成共同犯罪,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
如果股东出资后又抽逃、转移部分或全部资金,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显然违背了资本充实原则,股东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若股东将全部注册资金抽走或抽逃后的注册资金达不到法定最低限额,应视该公司无法人主体资格,由股东
行为人私刻他人公章,需要承担的责任为: 1、情节轻的,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构成刑事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承担的责任: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
司法实践中仍然认为分公司不能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其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来承担。需要注意,有相关案例中也存在不少法院会直接将分公司作为独立的诉讼主体,并依法裁判承担民事责任与义务。
如果当事人为他人提供担保,则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担保。如果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就是一般保证;如果当事人约定由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就是连带责任保证。
继承人在自己继承的财产范围内分担清偿责任。一般在继承时,有债务的,应当优先清偿债务,剩下的财产作为遗产。但如果已经将遗产分割的,那么继承人偿还债务不会超过继承的财产。
公司法人个人欠款公司承担的责任是,公司法人个人欠债与公司并没有关系。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债务由公司独自承担。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仅仅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