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2
贷款用途不真实担保人不可以免除担保责任,对借款如何使用是借款人自主利用资金之行为,借款人单方改变借款用途;出借人未参与协商,不属于借贷双方私自协商变更主合同之情形,保证人仍应对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借款人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如
只要符合贷款条件的,且信用记录良好的,是可以办理个人贷款的。担保人只是提供担保的一个角色,只有贷款人不能如期偿还的情况下才会让担保人来承担偿还。作为贷款担保人肯定要承担贷款风险,但通常不是刑事责任而是民事责任。若是一般保证责任,其所负的责任
学生家庭确有经济困难,难以支付全部或部分学费;主要针对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无不良表现。生活艰苦朴素,学习勤奋努力,学习成绩合格。
在贷款期间是可以更换担保人的,也就是说,如果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或者是不可抗力因素,贷款的一方可以向借贷人提出更换担保人。在提供了相应的合担保人进行替换之后提供贷款的一方是应当同意的。
自己有贷款,可以当担保人的,但应当经过出借人的同意。”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只有机关法人和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
低保户可以做贷款担保人,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无论有无代为偿债能力、偿债能力大小如何,都可以作保证人。所以低保户可以做贷款担保人
贷款期间是可以更换担保人的。但是借款人申请变更担保人的,应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借款人首先向贷款科提出申请,经贷款科同意,由贷款科向贷款经办银行开具证明; 2、银行经办人员应按照内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担保人、原所有担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可以的,但是要注意当贷款人没有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就要替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也就是说,贷款机构比较看重担保人的还款能力。如果担保人自身有贷款,那么还款能力不会太好。
实践中,学生贷款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贷款的学生违约不能如期归还所借贷款的,权利人有权请求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就贷款的学生所借贷款承担全部清偿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
1、学生本人向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提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2、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3、学校组织学生填写、签订贷款合同和借据等文本
如果担保的担保期限届满,而担保人拒绝再次保证,那么担保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主合同依旧有效,担保人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另外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