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剥夺政治权利刑期有以下几种计算方式: 1、剥夺政治权利的,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执行刑期; 2、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等于管制的期限,同时计算并执行。管制期满解除管制,政治权利同时恢复; 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
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有利条件是: 1、子女不满两周岁,女方可优先取得抚养权; 2、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且其有利于子女成长、一方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代位继承的条件为:被代位人时间上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和兄弟姐妹。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转继承的特征为继承发生在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没有丧失或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以及转继承人没有丧失或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
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代位人晚辈的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除此之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探视权是不可以被剥夺的。探望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 如果一方行使探视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剥夺政治权利中剥夺的内容有: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1.死缓减刑是由于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因而刑种发生变更,将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这种死缓减刑虽然也具有减刑的性质,但它是死缓制度的内容之一,不同于我国刑法中的减刑制度。当然,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以后,符合减刑条
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以下四项权利:在国家机关任职的权利;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自由的权利。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应当根据犯罪性质、危害程度和情节轻
剥夺政治权利的内容有:剥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剥夺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剥夺公民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剥夺公民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