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股东认缴后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即公司债务不能执行股东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名册有限公司应记录下列事项: 1、股东姓名、住所; 2、股东出资额; 3、出资证明号,记载在股东名单上的股东,可以主张按照股东名单行使股
筹备中的公司的责任由发起人承担。发起人是筹备公司设立的人,且必须在公司的章程上签名才能被确认为发起人。例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股东原则上不需要承担补充责任。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会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分别是:1、法定股东人数必须是2个以上50个以下;2、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单独设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而不用受到股东人
股东滥用职权侵害公司利益,应当对于公司进行赔偿,并对其余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应当尽到忠诚以及勤勉的义务,不得谋取私利,影响债权人利益。
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一、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
公司出现纠纷股东按照自己的出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对此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一人公司对股东债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也就意味着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对自己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不存在混同的情况,负有举证证明责任。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公司法人代表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造成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是法定代表人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就该损失向法定代表人主张赔偿责任。
有限公司承担的责任是: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