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公司财务负责人承担的责任,具体如下: 1、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
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法律规定有,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没有转让财产的所有权,属于虚假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不能解除其股东资格,但是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
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需要由双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向公司作出说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
公司倒闭股东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形: 1、借款人股东出资不实,但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出资不足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借款人股东抽逃公司资本,但借款人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
股东一般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
公司出现纠纷,若是因为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的债务的,股东一般情形下不承担责任。如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股东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侵权股东通常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司是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倒闭股东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形: 1、借款人股东出资不实,但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的,借款人股东应在出资不足范围内对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2、借款人股东抽逃公司资本,但借款人实际出资达到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限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但如果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的,则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如果股东认缴了全部注册资本,那么非法律的其他规定,股东不再承担责任。 2、股东未全部认缴出资,公司有权要求股东认缴出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出资协议要求未全部认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 3、若公司资不抵债,已无存续的必要,可申请破产。 4、若
代持股东原则上是不用承担公司责任风险的。因为公司具有法人的资格。名义股东应当按照代持股协议的约定,将股权的收益支付给隐名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名义股东无权转让股权。
一人公司股东可能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财产与股东的私人财产发生混同,股东不能证明自己的私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之外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