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下班路上自己摔伤不属于工伤。上下班路上工伤认定的条件有: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没有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发生意外,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班路上摔伤可以算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或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职工在工地的下班时间受伤也可以算是工伤。算工伤的前提是职工在下班时间仍然在工作,因为工作原因导致了受伤;或者是在下班途中非因本人主要原因受到的交通事故等导致的伤害。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若是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需要走路导致脚崴的,则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应当为工伤。若不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则不属于工伤。是否属于工伤,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该部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是
上班时间误伤工友不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支付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由侵权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上班时间受伤不一定算工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
是否工伤跟下班时间长短没有关系,对于工伤认定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认定为工伤。其他情形不构成工伤。
上班吃饭时间摔倒了不是自己人为导致的,是属于工伤的,毕竟是在工作时间和在工作场所内,吃饭也是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工作,所以应当属于工伤,可以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上下班途中自己摔跤受伤不算工伤。 上下班途中受伤的只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其他情况受伤的不认定为工伤。
上下班途中意外摔伤,若是属于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算是工伤。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