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代位继承高于第二顺位继承,其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与被继承人应该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定继承制度。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
代位继承的办理: 如果在同一地区(市、县):凭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及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即可继承;如果不在,还需要出示经过公证户籍证明方可参与继承;如果代为继承人系未成年人,则还必须由继承人的监护人出示监护人证明。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制度。 构成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包括养子女与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二)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
代位继承的继承顺序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要怎么做具体如下: 1、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以直接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
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或者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
遗嘱继承:遗嘱人立代遗嘱的,应当先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其中一人为其写遗嘱,即代书人;遗嘱人应当口述遗嘱,代书人应当作记录;遗嘱正文完成后,应当注明年、月、日;遗嘱完成后,交给执行人保管,或者遗嘱人自行保管。在遗嘱人没有其他遗嘱的前提下,
1、遗嘱人欲立代书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为其代笔书写遗嘱。 2、由遗嘱人口述遗嘱,代书人作记录。 3、遗嘱正文代书完成后,要注明年、月、日,最好也注明地点。 4、代书人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
代位继承权的范围是具体如下:以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为限。且代位继承需要的条件如下: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有代位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
继子女的代位继承权:与继父母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可以依法继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的一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
第二顺序继承人代位继承是不可以的,代位继承只能是由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被代位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