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8
婚前财产,只要自愿,当然能够加上配偶的名字。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能够产生相应的效力,具体就是指发生了赠与财产的效力。首先,一方婚前财产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除非出现赠与财产的行为,一方婚前财产都只能属于
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过户的,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共同的处置权。这种情况下房产过户有效;如果双方在离婚时,就确定了房产的归属,那么取得所有权的一方,可以持双方的离婚手续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在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消灭,也就是说不管父母有没有离婚,子女都是父母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拥有继承权。另外父母即使离婚了也仍然对子女有教育和抚养的义务。而且在法定继承中,子女拥有优先继承遗产的权利,子女分
离婚判决主要针对的是,夫妻的人身关系问题以及财产问题。对于人身关系问题,一经判决就会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已经被法院准许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当然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再次判决离婚。对于财产问题,一般来说,法院已经查明了婚姻共同财产的
离婚之后,一般情况下,继父都不享有探望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这主要因为,探望权利在一般情况下,都属于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亲子权利。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继父,才能够享有与亲生父母一样享有的亲子权利。具体来说,这主要是指在共同生活期间,继父与继
离婚后能不能起诉第三者,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分析。如果第三者只是单纯的插足别人婚姻,而不存在违法行为,则夫妻一方不能起诉第三者;但是如果第三者的行为已经违法,夫妻一方当然可以起诉第三者,一般是有以下两种情况: 1、第三者的行为涉嫌重婚。因为根据
丈夫欠债妻子名下的财产,不会被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在采取执行措施时,只会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人民法院只判决丈夫承担责任的,在进行强制执行时,不会强制执行妻子名下的财产,只会对丈夫的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强制执行丈夫的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债
夫妻一方欠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话,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注意,当事人在提起诉讼的时候,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而起诉状当中,应当记载以下的内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理由。 具
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债务问题进行处理。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承担债务,同时也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有争议的,那么就只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日常生活中,夫妻双方相互拥有家事代理权,所以对于因为日常生活需要所产生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非
首先,对于夫妻双方的债务,如果该债务属于夫或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同时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相对人又知道该约定的,则应当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偿还。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的,则应当由双方的共同财产偿还。
夫妻离婚哺乳期孩子大概率会判给女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
夫妻协商一致离婚按如下程序办理: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首先,在实践中,一般将彩礼认定为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故离婚时男方无权请求分割彩礼。但是,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两种例外情形:离婚时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中的任一种,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