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刑事诉讼中,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一、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
一、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等。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5、存在请客送礼的。 二、特殊理由: 1
刑事诉讼回避制度一般指对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诉讼的制度。《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侦查、审判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自行回避,也可以由当事人
和当事人没有关系的可以不回避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是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如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如鉴定人是本案争议标的的所有人之一);
刑事诉讼中,下列人员适用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 一、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
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对于审判人员的范围,法律明确为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其他人员包括人民陪审员、执行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
第一,当事人一方死亡,要等候继承人是否参与诉讼案件的。第二,当事人一方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也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三,代表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止,还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第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参加诉讼的,应当中止诉讼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有以下几点: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3、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的规定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