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缺席判决后,对方没有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自觉履行的,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注意,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在行政诉讼中,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一般是被告;如果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受委托的,则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如果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则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缺席判决的,如果对方没有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自觉履行,法院可以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注意,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行政诉讼再审的情形: 1、对于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案件; 2、出现了新证据推翻原判决的案件; 3、适用法律有错误的案件; 4、违反了诉讼程序的案件。
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包括: 1、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威胁、阻止证人作证的; 2、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执行的; 3、伪造、隐藏、毁灭证据的; 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冻
会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是指在行政诉讼中,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协助调查决定、协助执行通知书,无故推拖、拒绝或者妨碍调查、执行;伪造、隐藏、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等妨碍诉讼的行为。
离婚诉讼可以缺席判决。法律规定,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席离婚诉讼的庭审的,视为缺席判决。但是缺席判决并不会影响法院对于离婚的判决,只要原告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查证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即使被告没有出庭也依旧会判决二人离婚。
诉讼中止的情形有: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
中止诉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第五十三条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复议决定自然无效。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时,应当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复议决定。第五十四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被告重新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的种类包括:维持判决、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变更判决、确认判决和驳回判决。 1、维持判决。维持判决是人民法院对被诉行政行为的肯定,是人民法院对原告一方诉讼请求的驳回,是人民法院对业已形成的行政法律关系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