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按通常做法不能召开。如要讨论的问题不很紧迫,可待另一名回来后再讨论。如另一名暂时回不来或情况紧迫,可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如要讨论的问题是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已有决议,纯属贯彻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只要不违背原决议精神,则可由两名支委商量办理,不必再开
无论持有多少股份,只要当事人为公司的股东,都是可以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大会即为全体股东组成,召开会议时任何股东均可以到场参加。《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两人有限公司成立股东会决议召开时双方都要参加,任何公司在成立之后,若是需要召开股东会议,其会议是哪个讨论的内容必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比例股东的同意。若是公司在成立之后只有两个股东,此时无疑在股东大会召开
第一次股东会决议是原来的股东签字(未变更的)应该是参加吧,我知道工商局办理变更的材料是,第二次股东会决议是由原来的股东和新股东签字的(要变更的旧股东不需要签字)。希望能帮助到你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意:此处的三分之二不是指股东人数,而是指代表的表决权。
1、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因为实际出资人并不是记载于股东名册与公司章程上的股东。但是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即实际出资人)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
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1个部分是召开股东会决议的经过,例如发起人。第2个部分是关于股东会会议的情况,例如参会人员,会议地点,会议时间。第3部分是关于进行股权转让的事项的表决经过,例如表决同意的人员,表决不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公司的全体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发起的主体存在着不同。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设立董事会和不设立董事会之分,如果设立了董事会的,则由董事长主持,没有设立董事会的则由执行董事主持;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如果董事长无法主持的,则由副董事长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