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 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检察院可以侦查刑事案件,但是只有在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时候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情况下。
案子到检察院是不是就快了,要根据法院的宣判界定。案件到检察院只是程序中的规定,由法院决定。案件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经审查可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不起诉的,释放被告。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明,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
检察院退侦的程序为: 1、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2、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3、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
盗窃化妆品,检察院会起诉。盗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非法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盗窃行为,如果盗窃金额达到当地所规定的盗窃数额较大标准,或属于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应承担刑事责任。盗窃公私财物,
检察院可以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有:1.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
检察院退侦了没有证据如果是二次补充侦查依然没有证据的且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四种: 1、贪污贿赂那件; 2、渎职犯罪案件;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人民检察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
您好,除非将来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否则侦查机关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刑事案件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三个阶段。刑事案件进行过程中只有律师可以会见帮助当事人,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通过会见当事人和阅卷了解案情,制定辩护方案,为当事
审理贩毒案后,检察院退回一次侦查的,如果能查清事实、证据确实、充分,则是足够的;如果不能查清事实、证据不足的,可再补充侦查一次。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如果经二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