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 1、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2、前置程序:上述股东应当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损
股东代表诉讼前置条件有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股东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只有当二者都不行使权利时,才能诉讼。股东是不能直接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诉讼的。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包括,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不提起的,股东应当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个股东,都可以以公司的名义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的特点如下: 一、股东代表诉讼由股东行使; 二、原告必须是公司的股东; 三、法院判决结果由公司直接承担,法院判决结果由公司直接承担。原告股东不能取得任何权益,法院对案件的判决直接归因于公司; 四、股东代表诉讼因行使诉讼权利而被忽
股东诉讼与股东代位诉讼在主客体以及被告诉讼目的等都会有所不同。具体而言,原告主体方面,股东诉讼是原告作为股东。股东代位诉讼中,原告是公司。因此,股东代位诉权可以是单独诉讼,股东共同诉讼。侵权客体方面股东诉讼中,侵害的是股东利益。股东代位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向上述有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 1、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2、前置程序:上述股东应当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损
股东代表诉讼条件主要有: 1、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应当依法先请求有关公司机关向人民法院直接提
股东代表诉讼以公司股东为原告。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程序代表公司提起的诉讼。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公司又怠于行使起诉权时,符合条件的股东
股东代表诉讼的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交纳。为防止恶意的股东滥用代表诉讼权利,原告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后,视具体情况,法院有权根据被告的申请,责令具备一定条件的原告股东为公司或被告参加诉讼的费用提供担保。诉讼费可由败诉方承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股东代位诉讼的条件如下: 1、提起诉讼的股东是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1、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合法债权,并且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如果债务人没有对外的债权,就无所谓代位权;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如果债务人已经行使了权利,即使不尽如意,债权人也不能行使代位权; 3、因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已害及债权人的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