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6
我国《刑法》对减刑的法律规定是: 1、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3、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
如果在缓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属于重大立功表现情形的有: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
按照刑法的规定,判处有期徒刑的属于减刑的适用范围,但最高人民法院于1997年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
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明确指出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行为,
刑法对减刑的规定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若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法律规定拘役如果符合缓刑的条件可判缓刑。缓刑的条件是: 1.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情节较轻; 3.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有悔罪表现。
累犯可以限制减刑。法律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死刑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适当减刑: 1、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罪犯; 2、被判死刑的犯罪分子,有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的犯罪活动的行为,经调查后发现属实,可以适当减刑; 3、服刑期内有重大立功者、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科技革新的人
判缓刑如果同时具备减刑适用条件的,就可以减刑。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我国现行刑法规定了,只要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表现良好,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
在缓刑期间是可以申请减刑的。对于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有以下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缓刑一般不适用减刑,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况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对于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原则上不适用减刑,但若在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可参照《刑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