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2
如果属于精神分裂症或者躁狂抑郁型精神疾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这几类情形,属于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结婚前患了前面所列情形的精神类疾病,并在婚后尚未治愈的,属于无效婚姻,配偶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无效婚姻是不需要离婚的。对于无效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只需要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即可。经确认无效的,双方只能算是同居关系,对于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可以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无效婚姻不需要离婚。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当事人之间也就不存在婚姻关系,自然就不存在离婚的情况。当事人只需要向法院申请婚姻无效就可以了。无效婚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下列情况判定离婚协议无效: 1、内容涉及违法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2、内容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协议内容违背公序良俗的; 3、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婚姻法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一、无效的婚姻有以下几种: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可撤销婚姻的特征: 1、可撤销婚姻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的,是违反结婚自由原则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包办、买卖婚姻。 2、可撤销婚姻是有婚姻事实的。
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产生两个法律后果:人身关系方面,当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婚姻法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财产分割方面,因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当事人自己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离婚和无效婚姻就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现归纳以下几点: 基本功能不同。 原因不同。 请求权人的范围不同。 时效期间不同。 以原因不同为例,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的破裂。 而无效婚姻产生的原因发生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初,
根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宣告婚姻无效的诉讼是无效婚姻起诉离婚的方式。法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当事人重婚;当事人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当事人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如下: 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由不符合婚姻公益要求而形成的婚姻。可撤销婚姻只是指缺乏婚姻私益要求的婚姻当事人非自愿形成的婚姻; 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
《民法典》规定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婚姻才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是指在遭受胁迫的情况下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