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如果是一方的婚前房屋、婚前个人财产,拆迁发生在婚前,拆迁补偿利益的确定也发生在婚前,但只有婚后才能支付拆迁补偿款或取得安置房,那么因为整个拆迁过程都发生在婚前,配偶本身并不参与整个拆迁,也不是拆迁中要考虑的因素。婚姻中发生的只是拆迁补偿利益
婚后动迁款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看待。 如果是房产是一方的婚前房屋、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且拆迁发生在婚前,拆迁补偿利益的确定也发生在婚前,则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若房子是婚后用共同财购买或还贷,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动迁款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结婚前的房产,结婚后拆迁安置,如果是共同房屋的,安置补偿、搬迁费用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的房屋,婚前个人财产,拆迁行为发生在婚前,拆迁补偿利益的确定也发生在婚前,但是在婚后才发放拆迁补偿款或者是取得拆迁安置房
对于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原则上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或有部分款项是补给家庭成员配合拆迁而给予的奖励,或拆迁安置的房屋中考虑了家庭成员的存在,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
婚后买房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虽是在婚后买房,但是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房子指定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该房子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如果一方婚前房屋在婚后被拆迁,根据当地拆迁政策,一方可根据家庭人口或住房面积选择获得安置房或补偿。这两种补偿方法有区别。不可否认,如果一方选择按家庭人口进行补偿,配偶应当取得相应的产权,但这一权利并非最初产生,也不是依据法律规定,而是一方根
婚后购房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仅限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收益、受赠财产所购房产才是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物品等财产所得的房产,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
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产证是怎么登记的。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购房款本身就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用个人财产购置的房产当然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如果
婚礼上收的彩礼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是。彩礼一般是在登记结婚前送的,属于对对方的赠与,也就是婚前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