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4
特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或者几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合伙企业发生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和非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其他债务承担
大家经常会看到普通合伙企业或者是有限合伙企业,可能比较少见到另一种合伙企业类型,叫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它是以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根据《合伙企业法》第 57、58、59条的规定,其主要特征有以下几种: 1、
企业分立所得税有以下处理方法,具体为: 1、被分立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者损失; 2、分立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3、当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为分立企业的; 4、被分立企业不再存在的,被
一般性税务处理: 1、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资产应按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2、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3、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 4、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
主要有以下五种特殊性: (一)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 (二)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 (三)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 (四)格式合同内容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 (五)格式合同地位上存在着不公平性。
格式合同有什么特殊性: (一)格式合同的预先制定性和单方决定性。 (二)格式合同具有稳定性和重复性。 (三)格式合同的要约具有广泛性、持续性、细节性。 (四)格式合同内容具有客观性和科学性。 (五)格式合同地位上存在着不公平性。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累犯的构成条件有以下这些: (1)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罪。这是构成特殊累犯的实质条件。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当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单处
国家赔偿程序的特殊性体现在: 1、赔偿请求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即必须由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2、刑事赔偿不实行诉讼程序,受害人只能通过非诉讼程序求偿。 3、对于赔偿请求人的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等机关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特殊工种的分类: 1、电工作业,金属焊接,起重机械作业;登高架设作业; 2、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3、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4、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爆破作业; 5
法律规定证明商标:证明商标是指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原料、制作方法、质量、精密度或其它特点具有保证意义的一种标志,又称之为保证商标。这种商标一般由商会或其他团体申请注册。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法律规定有: 1、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五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指合伙人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责任的普通合伙企业; 2、第五十六条,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3、其他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