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离婚损害赔偿的范围,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又包括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应当遵循全部赔偿原则,即离婚过错方造成受害方的实际财产损失,过错方应当全部予以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精神利益损害赔偿和精神痛苦的赔偿。据此,受害人可以向加害
(1)重婚,即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 (4)虐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主张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
离婚时请求过错损害赔偿注意如下问题: 1、赔偿的法定情形仅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等; 2、双方离婚、前述赔偿情形发生于婚姻存续期间的,才能申请赔偿; 3、应当注意的其他问题。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应符合的条件有: 1、一方对离婚存在过错。 2、过错方实施了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 3、另一方没有过错。 4、过错方的损害行为造成了损害结果。 5、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是合法的,离婚诉讼的原告为无过错方时,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当事人
离婚损害赔偿条件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根据规定,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属于违约责任,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被视为违反了基于婚姻契约所产生的同居义务、忠实义务、扶助义务等,因违反这些义务而造成的另一方的损失,在离婚时应当赔偿。
夫妻一方因为过错行为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无过错方有权主张赔偿,但是起诉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并且因此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当事
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赋予无过错方离婚时所享有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为法律所特定。 2、如果夫妻中的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人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果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离婚时,有下面四种情况才可以要求赔偿,收集以下四种情况的相关证据即可。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