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6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主责不是必须追究交通肇事罪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
交通事故发生后,认定一方当事人无责的,则此方当事人不需要赔偿。但如果一方是非机动车的,即使机动车一方无责,也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轻微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无人员伤亡,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1、在相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后方车辆要负全部责任;在正常行驶状态下,前方车辆无故倒车造成事故的,由前车承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判主责不是必须追究交通肇事罪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要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申请复核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可以通过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时间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节严重而定。具体情形如下: 1、事实简单、责任清楚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警察对违章的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通警务部门依据法律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书面材料,交通警察基于该认定书对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此外在交通肇事刑事案件与民事赔偿案件中是证明被告人是否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