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辞职劳动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等等,签字确认。 3、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
辞职劳动关系转移手续的办理: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等等,签字确认。 3、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
用人单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15日内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手续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其缴纳年限连续计算;超过15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的,按初次参保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在原
1、老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开具解除证明; 2、新单位出调档函或者接收函,写明已在此工作,需要转移人事档案或户口,写清楚转移地址; 3、如果单位有人事代理权的话带着调档函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去老单位提档; 4、回来存档。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具体转移手续流程如下:1、联系前用人单位的人事,要求对参保人做出社保减员申报操作;2、准备资料,本人或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去转出地的社保中心办理转出业务;3、接收地办理转入手续,社保办机构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生成联系
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到期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一、员工辞职申请书; 二、面谈记录(离职原因、员工签字、面谈人签字); 三、回收工作牌等证件以及相关收据; 四、合同终止证明(员工签字确认); 五、为员工办理停社保、转移手续(提供材料到社保所办理),退养老手册给员工。
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的手续: 先由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劳动者开具参保的缴费凭证; 然后由劳动者的原单位为其转移社会保险关系至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再由劳动者本人或其所在的单位依法办理社保的续接手续; 最后按时在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缴纳
如果员工未办理完结离职手续,但实际已经未在公司上班的,劳动关系不存续。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可以向员工发送解除劳动合同的告知函。
1、打印《缴费凭证》。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2、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3、其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