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并可在下一年度申报缴费期内,继续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解除劳动合同后医疗保险的办理是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并可在下一年度申报缴费期内,继续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劳动合同后 (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并可在下一年度申报缴费期内,继续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尚未就业或在本市灵活就业的,可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当年度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找到新的用人单位的,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新用人单位未劳动者继续缴纳医保;用人单位未找工作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直接缴纳医疗保险。
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办理流程: 1、递交离职申请,找部门领导签字; 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 3、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 4、拿到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员工档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
单位不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劳动者可以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有: 1、向劳动者送达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 1、向劳动者送达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2、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