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包括:予以维持的决定;要求被申请人限期履行的决定;撤销、变更的决定;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以及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等。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包括:首先由当事人提出复议申请;然后由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受理申请;如果受理的,再依法进行审理;最后依法作出复议决定;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
行政复议不一定需要律师。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
当事人若撤回其所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之后,如果当事人不是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来申请复议的,则还能提起复议。并且申请人如果能够证明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也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复议申请。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比如,要对县公
行政复议不必听证,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但申请人提出请求,行政复议机关法律事务主管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只有行政处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自行政机关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行政复议期限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开始计算,一般为六十日,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除外。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可以向下列机关申请: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
行政处罚可以复议。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处罚决定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范围的内容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