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即本罪的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我国刑法第205条规定,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根据有
主要应注意两种情况: 1、行为人伪造或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或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后又将其虚开的情况,应属于数罪,但因为
(一)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二)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中,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的行为。要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当以行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但是,当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可能被判处缓刑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该罪最低量刑幅度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同时,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适用缓刑的基本条件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