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
立遗嘱一般不可以剥夺未成年人的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且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撤销或者变更遗嘱的方法如下: 1、遗嘱人另立遗嘱,并在新遗嘱中声明撤销或者变更原遗嘱; 2、遗嘱人直接销毁遗嘱或者变更遗嘱; 3、遗嘱人可以通过与遗嘱内容相冲突的行为变更和撤销原遗嘱; 4、遗嘱人前后立了几份遗嘱,如果前后遗嘱的内容存在矛盾
父母不可以立遗嘱剥夺未成年子女的继承权。 如果遗嘱中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先为未成年子女留下必要的遗产,其余的遗产才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
立遗嘱可以剥夺父母的继承权。遗嘱可以在法定范围内指定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因此可以指定父母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但若父母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遗嘱必须为其保留必要份额,否则遗嘱无效。
《民法典》规定子女可以立遗嘱剥夺父母的继承权,被继承人的财产由被继承人处置,不用征得任何人的同意。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但是在继承财产时,公证遗嘱效力最强。
公民可以撤销或变更自己的遗嘱。遗嘱的变更、撤销方法有下列几种: (一)以书面形式明示变更或撤销原遗嘱。 (二)以立新遗嘱的方式变更或撤销原遗嘱。 遗嘱人在订立新的遗嘱中,不论是否明确撤销、变更原遗嘱,只要前后两个遗嘱的内容相抵触,即意味着前
遗嘱不可以剥夺儿媳妇的继承权,但可以立遗嘱规定遗产给谁继承。因为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有遗嘱时,要按遗嘱继承,不按法定继承。
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继承方式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继承。遗赠抚养协议是优先于遗嘱的。若是没有遗赠扶养协议,但是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
根据法律规定,情人一般不可以根据死者遗嘱继承财产。遗嘱有效的条件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八岁小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
不可以。立遗嘱,不可以取消残疾人的继承权,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
依据现行法律规定,公民不仅可以通过设定遗嘱的方式改变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取消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把财产遗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规定遗嘱自由的同时,对遗嘱自由又作了一些限制性的规定,比如: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该残疾人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则遗嘱不能剥夺该残疾人的继承权,反之则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