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遗嘱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以及胎儿的遗产份额。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或者是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设立遗嘱时,通常不能够剥夺继承权,但是可以在订立遗嘱时将遗产指定不给谁继承;而且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否则,该遗嘱无效。
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剥夺其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嘱继承权不能剥夺。因此,遗嘱必须为这些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里的继承人一般是指未成年人,或者已经成年,但属于法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没有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
遗嘱是于遗嘱人死亡继承开始之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是遗嘱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因此,在遗嘱发生效力前,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 不须征得任何人的同意,也不必有任何的事由,只要撤销、变更遗嘱的意思是出于遗嘱人的本意即可。 此外,
可以剥夺。自然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变更或撤销,这是立遗嘱人的权利。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一般继承人的继承权都是不能剥夺的。只有在继承人发生法定情形时才会丧失继承权。不过要特别注意的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以及胎儿的继承权不能剥夺,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为其留有份额。
遗嘱不能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以及胎儿的遗产份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遗嘱可以指定任意人继承遗产,遗嘱指定某人继承遗产后,其他人不能继承遗产,所以遗嘱一般不会取消某人的继承权,而是指定某人继承遗产。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
《民法典》规定遗嘱不可以剥夺精神病人继承权,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精神病人属于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须为其保留相应的份额。
《民法典》规定遗嘱可以剥夺代位继承权,因为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转继承以及代位继承都是属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中的继承人可以是任何人,不一定是亲属。
遗嘱可以剥夺子女的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