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下列毒品犯罪分子可以判死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具有上述情形的,最高可以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
对于如何认定被告人明知毒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二条对于走私或者非法买卖制毒物品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查获了易制毒化学品,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其
贩卖毒品罪,会根据涉案毒品的种类与数量确定基准刑,然后再根据其他犯罪情节对基准刑进行调节,最后确定宣告刑。贩卖毒品二次被抓,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客体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
结合司法解释,在判断被告人是否明知是毒品时,要结合实际情况,结合证据来综合判断。具体可以参考下列几点: 1,通过藏匿等其他隐蔽方式携带或运输制毒器具或制毒原料的; 2,在警方检查时,抗拒检查或者弃货逃跑的; 3,走私入境,逃避海关或边防检查
符合下列标准包庇罪才立案: 1、行为人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或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应予立案; 2、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
包庇罪立案规定具体如下: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提供财务的,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予立案追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
交通肇事顶包构成包庇罪。包庇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包庇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包庇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包庇罪的
醉驾、毒驾作为一种对社会危害极大的犯罪行为,国家一直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 一、刑事责任关于酒驾有明确的入刑标准,单纯的毒驾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毒驾是一种从重的情节。酒驾、毒驾后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