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隐名股东权利受显名股东制约,权利内容和显名股东基本一致。隐名股东指基于规避法律规定或其它原因,对其股东身份并未进行工商登记及公司内部记载,从而不具备股东资格形式特征的出资人。因此显名股东违反协议将股权转让或作其他处分,或因自身原因,其股权将
法律小股东利益的方式有行使知情权,了解公司的财务情况。小股东还可以在法定情况下请求公司回购股权,若是不回购的,可以进行诉讼。股东还有转让股权的权利。
一、是股本,即按照面值计算的股本金; 二、是资本公积,包括股票发行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价值; 三、是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四、是法定公益金。
有如下意义: 1.有利于对经营者形成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有利于降低代理成本。 2.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激励他们为公司长远绩效的提高而努力。 建议如下: 1.债权人应有自我保护意识。 2.从法律上保障债权人利益。在法律条款中给以具体说明,比
合并公司需要注意保护债权人的权利有知悉权;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知悉权是指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合同签订时的信赖利益的保护原则如下:缔约过失责任,先合同义务和后合同义务等。信赖利益保护还被视为公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行政机关做出行政行为,如果该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相对人基于对行政行为信赖的利益损失应得到补偿,但相对人造成的无效或撤销除外。
新公司法对虚假注册的规定有: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根据实际情况处以行政处罚。
公司大股东的权利有: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股东都享有的权利如下: 1、股东身份权。 2、参与决策权。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4、资产收益权。 5、知情权。 6、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7、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8、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
股东有提出解散公司的权利,是否解散需要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依法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