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第二次结婚需要带离婚证去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不一定。因为要看之前结束上一段婚姻关系的时候,究竟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第二次结婚就需要带上离婚证。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没有离婚证,可以带上法院生效的离婚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
离婚后再办理结婚登记没有时间限制,离婚后只要符合下列结婚的条件随时可以再次结婚: 一、双方都是自愿结婚的。 二、双方不是直系血亲也不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三、双方达到了法定婚龄。
没有在民政局登记结婚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视情况而定: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补办结婚证
离婚不一定要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
没登记结婚一般双方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不可以办理离婚证; 但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双方没有领结婚证,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想离婚的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
没登记结婚不用办离婚证。男女双方如果没有登记结婚,也不属于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情形,那么由于双方之间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需要向法院起诉离婚,也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双方要分开时直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离婚并不是只能回到结婚登记地。 1、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并没有要求一定要回结婚登记的机关办理。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
没登记结婚,如果两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开始在1994年2月1日之前的,属于事实婚姻,可以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1994年2月1日以后,没登记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不能起诉离婚,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起诉离婚。 如果是向法
没登记结婚的不用先登记再离婚。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但如果属于没有登记的事实婚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
没登记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离婚用先登记再离婚。在1994年2月1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后办理离婚手续,未补办结婚登记的,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
结婚必须要登记,办理结婚登记要男女双方共同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离婚不一定要在结婚登记的地方,双方协议离婚的,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都可以。 诉讼离婚的,一般需要在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但是被告不在国内或者宣告失踪、死亡的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