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人民法院一般通过传票的方式通知被告人开庭。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会通过传票的方式进行通知,但是,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可以不用传票进行通知,可以通过发短信等简便的方式通知
被告开庭日不出庭的,有下列后果:如果被告不是必须出庭的,则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如果被告是必须出庭的,则法院可以采用传票传唤其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后,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
对必须到庭的被告,两次开庭都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对一般案件,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被告收到了法院传票不出庭,法院会直接缺席判决,如果被告无法送达而缺席,法院会公告,然后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开庭被告人不去的后果是: 1、被告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不要求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开庭时家属被告不去处理如下: (1)拘传,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2)缺席判决,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起诉,被告没有到庭的的规定是: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