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行政处罚后,如果行政机关是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当场缴纳罚款;如果是当场收缴的,应当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
行政处罚最长能分期多长时间法律没有规定,但规定了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对于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中包含的罚款,具体的缴纳期限为十五日,超过该期限的,可以向违法行为人收取滞纳金。《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
行政处罚的罚款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并且应当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属于应当当场缴纳情形的,则应当当场缴纳。
行政处罚应当在两年内做出,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时间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若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若我国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则延期缴款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由于行政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因此延期缴款的期限也不能超过该时效期限。如果行政机关批准延期缴款的,则应根据当事人的困难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延期期限
药店被行政处罚,除当场被收缴罚款的以外,需要在十五日内上交罚款。药店的负责人需要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来缴纳。
行政处罚罚款延期缴纳期限应当与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协商决定。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一般是十五天,当场收缴的罚款的除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被处罚人确有经济困难,经被处罚人申请和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
行政处罚延期缴款最长时间并没规定。法律规定,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没有申请和获得批准的。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当事人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年。对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缴纳的期限,一般也不能超过该期限,具体的期限则由批准延期的行政机关视情况而定。
行政处罚的罚款延期缴纳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年。对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缴纳的期限,一般也不能超过该期限,具体的期限则由批准延期的行政机关视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