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劳动关系的证明,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 (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了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病危害防护等,是职工最好的权利保护凭证。 (二)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主要有: (
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可通过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能够依法收集下列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条、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保缴费记录;公司发给员工的工作证、服务证;以及其他员工的证言等。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
员工证明劳动关系可提供以下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社保支付凭证; 2、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服务证等与工作有关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工人的证言。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可以造假,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证明与其他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避免招用与其他单位的员工,造成纠纷。因此并不是必需的材料,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签署一个承诺书,承诺与其他单位不存在或者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不会对受雇该
如果双方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持劳动合同自然就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是,如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话,劳动者就应当提供其他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通过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凭借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来证明存在着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收集下列材料来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保缴费记录;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服务证;劳动者填写的招工招聘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