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要约与合同的关系是:要约是合同成立的一个阶段,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生效后,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就成立了。
合同生效和合同成立的关系: 1、合同生效是合同成立的目的。 2、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 3、但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如果合同成立后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则办理了手续后才能生效。
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关系是主合同与附合同的关系。转租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是租赁合同成立,转租合同是租赁合同的基础上成立,租赁合同对转租合同具有制约作用。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法律关系是: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主合同与质押变更登记的关系:办理质押时,质押双方无需提交主合同,如果质押双方认为主合同的变化需要变更质押登记的,需解除该笔质押后重新办理质押登记。
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联系是合同解除后,双方的权利义务就终止了,合同就终止了。二者的区别主要有: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法律其他规定等。
主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订立的经济合同。担保合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订立的担保主合同债权实现的合同。因此,担保合同是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为根据的。 有了主合同才有担保合同的必要,没有主合同,就不需要担保合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担
居间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的法律关系是:居间合同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项的补充,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
合同法已失效,民法典合同编和债法的关系是合同法属于债法的主要内容,主要规范合同行为及权利义务。债权债务发生的原因除了合同以外,还包括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等,所以合同编是债法的一部分,并且是主要部分。
协议不是等同于合同。合同与协议的区别: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
未生效合同与合同成立的关系是合同成立也不一定生效,只有具备法定生效条件才会生效。合同生效的要件分别有: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依法成立;法定其他条件等。
两者的关系:“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项补充的首选方式,即当事人对于主合同中的上述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律首先赋予当事人“协议补充”。只有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才能按照主合同条款进行体系解释或者按照当事人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