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只可以选一项,二者不能并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违约金和赔偿金可以一起赔偿。我国法律在这一问题上采纳了违约金系惩罚性的合同补偿措施一说,违约后的赔偿范围也包括间接利益损失。两者一起赔并不违反我国合同法有关违约赔偿损失的立法精神。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
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即对方享有选择权,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定金条款,但二者不能并用。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违约金也具有惩罚性,如果同时并用,
1.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一般不可以同时适用。 2.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弥补遭到损失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用。违约金应该视为对损害赔偿金额的预先确定,因而违约金与约定损害赔偿金是不可并存的。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可知,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的约定在约定方式上与其他约定并无不同,可以书面约定,也可以口头约定,但口头约定很容易产生法律争议。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之
首先,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是不可以并用的。定金与违约金的适用关系。由于我国的定金在性质上属违约定金,具有预付违约金的性质,因此它与违约金在目的、性质、功能等方面相同,两者不可并罚。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和定金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且两者在数额
定金与违约金不可以一起用。合同当事人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情况下,如果一方违约,对方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但二者不可以同时适用。
违约金和损害赔偿不可以同时适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如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因此,我们认为,对同一违约事实不能同时主张约定违约金和损失赔偿。
违约金和赔偿金是不可以并用的。因为如果对同一违约事实同时适用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那么赔偿的数额将超过造成损害的数额,此时之违约责任则具有惩罚性,不符合“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原则。所以,违约金和赔偿金只能选择适用。
违约金与赔偿金通常而言是能够并存的。《民法典》规定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且若约定的数额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请求适当增加或降低。
违约金和赔偿金一般不可以并用。民法典中的违约金最主要的性质是违约赔偿金,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条款又约定损害赔偿金的,违约金的适用可能与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发生冲突。